多宝体育- 多宝体育官方网站- APP下载世盟股份(0012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26-01-15多宝体育,多宝体育官方网站,多宝体育APP下载
本次发行的高价剔除比例: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盟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1月 13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 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参与本次世盟股份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6年 1月 19日(T-4日)中午 12:00前通过中金公司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电子版(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直接填写资产规模金额)和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文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当确保其填写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信息)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规模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中填写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资产金额(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信息)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2026年 1月 13日,T-8日)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5年12月 31日)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1月 13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
5、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网下投资者: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 2026年 1月 16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投资者持有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 2026年 1月 23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 500股,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9,000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6年 1月 21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6年 1月 2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10、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世盟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26年 1月 27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1、世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证监许可〔2025〕2753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世盟股份”,股票代码为“00122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道路运输业(行业代码为 G54)”。
提请投资者注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69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49.84%。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1月 13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的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1‰。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3、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及个人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二、(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3、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6年 1月 16日(T-5日)为基准日,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④上述第①、②、③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⑤过去六个月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⑤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配售对象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期货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或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等,均需提供产品备案证明文件。
①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账户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1月 13日(T-8日)配售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由托管机构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等托管机构无法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应由托管机构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以及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④对于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应提供证券公司出具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证券公司分支机构业务专用章(包括但不限于柜台业务专用章) ⑤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总资产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电子版中的总资产金额与 PDF盖章版及其他证明材料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如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该配售对象的报价。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方案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本次初步询价采取申报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保荐人(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5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5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69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9.84%。每个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须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如实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并符合保荐人(主承销商)的相关要求。配售对象的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中的产品总资产金额。《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总资产金额应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5年 12月31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产品总资产金额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1月 13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内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资产金额,投资者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1月 13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69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23日(T日)的 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主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9,000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6年 1月 21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并可同时用于 2026年 1月 2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向下取整后精确到 1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